昨天,海淀工商分局、海淀區消協聯合向當地電子商務企業發出倡議,呼吁企業主動承擔企業的主體責任,落實企業的法定職責和法定義務。對申請進入平臺銷售商品或者經營者的主體身份進行嚴格把關,并在其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針對“7天無理由退貨”問題,兩部門指出,電商企業應承擔無理由退貨義務,不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不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不拖延或拒絕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
在兩部門的倡議下,10家電商企業做出承諾,依據法律規定確定為不支持無理由退貨的特殊商品,在消費者付款購買前須先經消費者確認,保證消費者知悉該商品屬于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特殊商品。電商企業承諾將以顯著方式對自營部分和平臺內其他經營者部分進行區分和標記,方便消費者自主選擇自營與非自營商品,避免消費者產生誤解,充分保護消費者的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