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換季的時候,很多服裝商家也紛紛打出打折促銷的宣傳,不過有些“打折”卻有貓膩。昨天,臨桂消協就處理了一起這樣的“打折”事件,虛假宣傳的商家最終承認了錯誤,為市民呂女士辦理了退貨。
據悉,呂女士在經過臨桂一家傲岸服裝店時,被店外“本店服裝一律一件八折、兩件七折出售”的廣告宣傳吸引,想到自己正要采購春裝,于是就進店選購。不久呂女士就選了兩件標價140元的春季上衣,但她在付款后一看購物小票,發現自己所購的兩件上衣,并沒有兩件打七折,而是一件打八折,另一件打七折。
呂女士認為該服裝店這種行為屬于虛假宣傳,當即要求退貨,但遭到店內負責人的拒絕,于是呂女士立即撥打臨桂區消協投訴舉報電話請求維權。
接到呂女士投訴電話后,臨桂消協工作人員立即到該服裝店了解核實情況,經調查,呂女士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但該服裝店的經營者堅持認為他們的廣告沒有虛假宣傳,只是個人理解問題,該負責人說他們的意思是“第一件八折,第二件七折”。消協工作人員指出,根據《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而該店對外廣告宣傳“一件八折,兩件七折”,按正常的理解即購一件八折,購兩件七折。但消費者在購買時卻按第一件服裝八折,第二件七折計價,該廣告宣傳顯然與人們正常理解的實際意思不符,是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行為,應當立即改正。
最終,經過調解,經營者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同意為呂女士辦理退貨。
“目前一些商家利用虛假廣告誘導消費者進行不理性消費,商家的這一做法不僅違反了《廣告法》的規定,也破壞了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消協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購物中一定要理智參與商家的促銷活動,不要一味追求低價。同時要考慮促銷商品是否符合自己需要,避免受到商家促銷誤導沖動購物,做出超出消費能力和實際消費需要的購買行為。同時還要對不同商家的促銷價格貨比三家,對商家低價促銷的自我宣傳保持高度警惕,避免落入商家精心設置的價格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