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規劃綱要公布后,其指標體系中的25項“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受到廣泛關注。這一指標體系涵蓋了經濟發展(4個主要指標)、創新驅動(4個主要指標)、民生福祉(7個主要指標)和資源環境(10個主要指標)四個板塊。這些細化指標背后蘊藏何種深意,對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將產生怎樣的作用?
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研究員高輝清近日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說,中央政府每五年編制一次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在我國各個發展時期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僅向各界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經濟社會發展宏偉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而且是引導市場主體行為和政府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
預期性、約束性:兩類指標怎么看
高輝清指出,從細化指標上看,“十三五”規劃指標體系將25項主要指標進一步劃分為33項細化指標,其中代表政府責任的約束性指標為19個,占比57.6%。與“十二五”時期相比,約束性指標增加4個,占比提高1.6個百分點。
早在“十一五”規劃中,就已首次提出預期性和約束性指標分類。高輝清解釋說,所謂預期性指標,就是國家期望達到的、但是需要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來實現的目標。“這些指標絕大多數集中于經濟和科技創新領域,政府可以通過調整宏觀調控方向和力度,綜合運用財政、產業、投資等政策,創造好的宏觀環境、制度環境和市場環境。”
而所謂約束性指標,就是在公共服務和涉及公共利益領域,對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是后者必須完成的硬性任務。“這些指標主要集中于民生福祉和資源環境領域,政府要通過合理配置公共資源,有效運用行政力量,積極利用市場自發調節機制,以確保有關指標的實現。”高輝清說。
在他看來,預期性指標和約束性指標分別代表了市場和政府各自發揮主導作用的領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政府與市場的相互關系。
指標體系為何這么定
高輝清說,結合五大理念和六大建設,“十三五”規劃提出了一系列的目標,但“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顯著提高”和“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這兩方面的內容,無法找到可客觀測量的標準來評價,所以無法將相關內容引入指標體系。
“十三五”規劃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面規劃,一方面要盡量涉及多個領域;另一方面出于可執行、可考核、可評價的要求,必須嚴格控制規劃指標數量,將最關鍵的薄弱環節和最重要的發展方向都點出來。高輝清說,以經濟發展為例,我國經濟正處于重大轉型時期,能否成功實現產業結構由中低端向中高端的轉型,直接關系到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產業結構越高端,投入產出率就越高,全員勞動生產率也就越高。因而,“十三五”規劃提出了全員勞動生產率這一發展指標。“對企業來說,這一指標體現了企業生產技術水平、經營管理水平、職工技術熟練程度和勞動積極性的綜合效益,對國家來說,則是發展質量和效益的重要衡量指標。”高輝清指出。
新變化有何新內涵
高輝清通過統計發現,“十二五”規劃的24個指標中,13個在“十三五”規劃指標中被保留下來,占比54.2%;6個指標被調整為類似指標,占比25%;只有5個指標被取消,占比20.8%。另外,“十三五”規劃新增8個指標,占全部25個指標的32%。
“每一個五年規劃指標的制訂過程實際上都是一個與時俱進的過程,這一點在‘十三五’規劃制訂過程中表現得尤為明顯。”高輝清說,一是一些指標在新的形勢下已經不適用或者不需要強調了,因而被刪除。比如全國總人口在“十二五”規劃中還是約束性指標,但事實證明即使國家放開了二胎政策,人口增長速度也不會出現明顯加快,沒有必要對此再做硬性規定,所以在“十三五”規劃指標中被取消了。二是一些指標過去不太完善,或者不太適應新形勢,需要進行調整。比如,“十二五”時期,考察居民收入的指標分別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隨著統計方法的改進和水平的提高,以及國家對城鄉一體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三五”時期城鄉居民收入都統一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標之中了。三是由于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需要引入新的指標來指明新的努力方向。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霧霾天氣高頻率、大范圍地出現促使“十三五”規劃中多了一項“空氣質量”指標。(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