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8歲的男孩小強(化名),每當有朋友來家里玩時,他都把那套警服穿上。而平時外出,小強卻不敢穿警服。不過,沒有不透風的墻,他的“警察”身份很快就引起了別人的懷疑,并報了警。
8日,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從重慶沙坪壩井口派出所了解到,小強被處于十日拘留不執行的處罰。
報警:有人拿著警官證找上門
4月中旬,家住重慶沙坪壩井口的王老太來到井口派出所報案,稱前段時間一名“民警”到家里找自己的孫子小熊。但家里沒人,這名民警就到了隔壁鄰居家,讓鄰居帶話。“麻煩你帶話,我是派出所的,喊隔壁的小熊聯系我。”
小伙子說話的時候,還向鄰居亮出了警官證,寫著“沙坪壩區天星橋分部科員周強(化名)”。鄰居第二天想起來,才轉告給王老太。王老太十分擔心,而孫子小熊則讓奶奶放心,說持警官證的周強是自己的朋友,前段時間當了民警。
不久前,小熊居然偷偷取了家中8000元錢,還不知道花到哪里去了。王老太一次次追問小熊錢的用途,小熊都稱打游戲、吃玩了。王老太可覺得事情不太簡單,想來想去,就只有小熊那個當“民警”的朋友了。王老太趕緊到派出所報案,舉報稱周強利用自己的身份,教小熊偷自己家的錢。
調查:這個“民警”是個假的
重慶井口派出所的民警很快就查到了周強的居住地。但周強經常不在家,民警在半個月后才見到他。
一進周強的家門,客廳就掛著一套冬天穿的長袖警服。桌子上擺了警用八件套設備,辣椒水噴霧、甩棍、警用背帶……周強看到真的民警來了,也害怕起來,主動掏出了身上的警官證。警官證的照片是小強本人,名字也是真實的,其他全為虛構。特別是“沙坪壩區天星橋分部”這樣的名稱,讓民警忍俊不禁。
小強說,這些東西,是在網上買的。“我傳了一張身份證,他就給我PS成了警官證。”小強告訴記者,兩套警服、200元的制作假證費用、各種警用小裝備,一共用了近八百元。
不過,在今年春節這些民警使用的東西寄到家后,小強一直不敢穿出來。“畢竟是假的還是怕,但是覺得放在家里就好。”
承認:確實是為了提升自身檔次
面對記者,小強顯得有些害怕。他說,父母在外地工作,自己住這一套房子,另一套房用于出租。小強高中畢業就沒讀書,但自己的小伙伴們都在學校。他感覺自己學歷太低、分身太低,在朋友圈抬不起頭、說不起話,他決定提升自己檔次。
“電視電影里,警察都很‘帥’!”小強說,警察這個身份能得到大家的認可,很多人很佩服警察,于是自己決定也要“當”警察。
自從在網上買了這些道具后,小強除了警官證隨身攜帶外,其余東西都放在客廳顯眼處。經常請朋友到家里玩耍,就能看到客廳顯眼的警服。他告訴朋友們,最近自己正在派出所當見習警察,不久就會是真警察。他還經常穿著警服在朋友面前炫耀,不過都是在自己家里。
“說白了,這一切就是為了‘裝逼’……”小強毫不掩飾地對記者說。
不過,民警最后也查實,小熊的8000元是自己用的,小強與此事并無關系。
民警解釋說,招搖撞騙是指以假冒的身份進行炫耀、欺騙,關鍵在于“騙”,如騙取金錢、愛情、職位、榮譽等,從而獲得非法利益。小強的行為只是“招搖”,并無“詐騙”意圖。民警對小強進行了嚴厲的批評,處十日的行政拘留,由于沒有造成后果和影響,因此拘留并未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