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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自2017年7月1日起將組織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打擊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
7月9日晚,環保部通報,本次打擊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60個檢查組已于7月4日抵達被檢查城市,當日,現場檢查54家企業,共發現44家企業的124個涉嫌環境違法行為,檢查組均已提出立案處理處罰建議。
據環保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兩年的環境執法檢查發現,一些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規模小、污染嚴重,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等環境違法行為較為突出,增加了區域環境污染負荷,也給個別地區造成了嚴重環境污染。
據通報,上述44家企業存在危險廢物露天堆放、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未備案、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無識別標識、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等環境違法問題。
比如,位于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的韶關市天時塑料實業有限公司涉嫌通過暗管、滲井、滲坑向水體排放水污染物,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該公司還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固體廢物進口相關許可證,并涉嫌將進口的固體廢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固體廢物進口相關許可證載明的利用企業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
位于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的清遠市銀田再生物資工貿有限公司使用暗管、滲坑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廢水污染物;未按國家規定申報登記工業固體廢物;固體廢物貯存場所未采取防揚散、防流失措施。
檢查組在位于山西省晉中市壽陽縣的山西強偉紙業有限公司發現,該公司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廢塑料加工項目未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遼寧虹京實業有限公司曾因廢渣貯存未做好“三防”措施,于2016年12月26日被當地環保部門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但檢查組發現,截至7月4日,該公司仍未完全整改。
通報還稱,江蘇江陰市紅衛青山紡紗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廢拉絲、濾網、進口固廢,“不能提供2016、2017年監測報告且廢氣排放口無監測口,不能提供2016年進口固廢許可證,不能提供2016、2017年進口經營記錄薄,也未定期向省級環保部門報告進口固廢經營情況和環境監測情況”。
位于江蘇省昆山市的緯潤高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未經環評批復擅自建設7臺注塑機、2臺研發機,并投入使用。此外,該公司的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無識別標識、危險廢物與一般固廢進行混存。
按照環保部的要求,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檢查組要在檢查當日向企業所在地縣級環保部門進行反饋,并同時抄送企業所在的地市級人民政府、省級環保部門,明確要求縣級以上環保部門立即組織環境執法人員進行調查處理,完善證據,及時立案查處,依法處理處罰。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涉嫌犯罪行為,要及時移交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檢查組可以視案情留專人督促地方環保部門查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