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汕頭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1701”走私廢物案的許某經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于近日被該院以涉嫌走私廢物罪依法批準逮捕。
今年6月13日凌晨,汕頭海關緝私局開展“1701”打擊走私固體廢物專項行動,成功抓獲一個走私廢物犯罪團伙,中央電視臺當天對此作了報道。該案走私廢物時間長、數量大、影響范圍廣、社會關注度高,省檢察院偵監一處和市檢察院的領導對此均高度重視,市檢察院檢察長張健指派市院分管副檢察長帶隊前往汕頭海關緝私局聽取案情介紹,并由分管副檢察長親自擔任主辦檢察官,與偵監科兩名檢察官和一名檢察官助理組成辦案組,提前介入該案偵查工作。
辦案組檢察官加班加點,認真審閱了全案109冊案卷,對該案中涉案國內貨主的主觀犯意、行為定性等問題以及案件取證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以確保案件定性準確、證據充分、事實清楚。7月11日,辦案組檢察官與海關緝私局辦案人員召開聯席會議,深入分析案情,確定案件辦理方向,研究部署下一步擴大戰果等工作。
經查,2012年至2017年6月,該案涉案國內貨主通過香港公司、國內通關公司等渠道,使用他人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偽報收貨單位進行固體廢物走私活動。國內貨主在沒有加工資質的情況下,將固體廢物加價銷售或進行加工再銷售,涉案固體廢物數量高達8.5萬噸。
7月14日,汕頭海關緝私局將許某經等1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走私廢物罪向市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許某經等11名犯罪嫌疑人走私固體廢物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已涉嫌構成走私廢物罪,遂于7月20日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市檢察院同時要求汕頭海關緝私局深挖犯罪、擴大戰果,并全面查清案件涉及的其他罪名及可能存在的職務犯罪問題。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