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日前正式發布部令第2號《關于廢止有關排污收費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對有關排污收費的1件規章和27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2日國務院公布的《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生態環境部決定,對《排污費征收工作稽查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42號,2007年10月23日公布)的規章予以廢止。同時,對關于統一排污費征收稽查常用法律文書格式的通知(環辦〔2008〕19號,2008年2月25日公布)等27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這就意味著,在我國實施了近40年的排污收費制度退出歷史舞臺。
1979年9月頒布的《環境保護法(試行)》中,確立了排污收費制度。2018年1月1日起,環保稅正式開征。為及時廢止有關排污收費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4月12日,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在京主持召開部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廢止有關排污收費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草案)》。
生態環境部強調,隨著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生態環保法律法規制修訂步伐明顯加快,生態環保法律體系不斷完善。及時修改和廢止與上位法沖突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是生態環境部的法定職責,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具有積極作用。
生態環境部要求,根據“誰制定、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適時認真做好與上位法沖突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廢止工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建設美麗中國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生態環境部令
部令 第2號
關于廢止有關排污收費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關于廢止有關排污收費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已于2018年4月12日由生態環境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
部長
2018年5月2日
附件
關于廢止有關排污收費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2日國務院公布的《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同時廢止。經研究,現決定廢止下列有關排污收費的1件規章和27件規范性文件。
一、決定予以廢止的規章
《排污費征收工作稽查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42號,2007年10月23日公布)
二、決定予以廢止的規范性文件
1.關于統一排污費征收稽查常用法律文書格式的通知(環辦〔2008〕19號,2008年2月25日公布)
2.關于征收污水廢氣排污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08〕48號,2008年4月28日公布)
3.關于《排污費征收標準管理辦法》第三條適用問題的復函(環函〔2008〕72號,2008年5月13日公布)
4.關于礦山企業排污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08〕246號,2008年10月21日公布)
5.關于向無照經營者征收排污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08〕286號,2008年11月12日公布)
6.關于停止征收水污染物超標排污費問題的復函(環函〔2008〕287號,2008年11月12日公布)
7.關于排污費征收稽查中排污量核定告知等問題的復函(環函〔2009〕15號,2009年1月15日公布)
8.關于焦炭生產企業環境監管及排污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09〕122號,2009年6月1日公布)
9.關于排污申報與排污收費工作涉密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09〕170號,2009年7月20日公布)
10.關于“十五小”征收排污費及行政處罰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09〕285號,2009年11月24日公布)
11.關于加強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排污費征收公告有關工作的通知(環辦〔2010〕140號,2010年10月11日公布)
12.關于電廠脫硫海水排污費征收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10〕254號,2010年8月23日公布)
13.關于遼寧省油氣排污費征收及計算方法的復函(環函〔2010〕390號,2010年12月20日公布)
14.關于《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和第七十四條“應繳納排污費數額”具體應用問題的通知(環函〔2011〕32號,2011年2月22日公布)
15.關于應用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核定征收排污費有關工作的通知(環辦〔2011〕53號,2011年 5月3日公布)
16.關于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大腸菌群排污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11〕61號,2011年3月22日公布)
17.關于地方法規對《水污染防治法》有關“應繳納排污費數額”已有規定情況下法律適用問題的復函(環函〔2011〕76號,2011年3月30日公布)
18.關于火電機組脫硫海水排污費征收方式有關問題的復函(環辦函〔2011〕494號,2011年5月5日公布)
19.關于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直接排放污水征收排污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11〕188號,2011年7月12日公布)
20.關于水泥行業排污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13〕42號,2013年3月13日公布)
21.關于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征收排污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13〕147號,2013年7月1日公布)
22.關于排污申報與排污費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環辦〔2014〕80號,2014年9月29日公布)
23.關于執行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政策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環辦〔2015〕10號,2015年1月30日公布)
24.關于排污地與注冊地不一致企業排污費核定征收主體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15〕136號,2015年6月12日公布)
25.關于追繳危險廢物排污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15〕235號,2015年9月21日公布)
26.關于五項主要重金屬污染物排污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環監函〔2016〕14號,2016年1月22日公布)
27.關于明確排污費核算有關問題的復函(環環監函〔2016〕54號,2016年3月28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