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貿協定實施過程中,原本屬于國際行政合作的原產地核查程序,現已逐漸演變成某些自貿協定成員國對進口貨物暫緩或取消關稅優惠待遇的隱性貿易壁壘,影響了自貿成員國間的貿易伙伴關系——
頻繁退證企業出口遇“攔路虎”
隨著全球多邊及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蓬勃發展,國際間各區域的貿易活動日益頻繁,各國商品在世界范圍內的自由流通有增無減。與此同時,貿易保護主義依然勢頭不減,某些國家出于保護本國利益的目的,想盡辦法實行各種或明或暗的貿易壁壘,不同程度地影響了國際貨物的自由流通。
在自貿協定實施過程中,原本屬于國際行政合作的原產地核查程序(俗稱“原產地退證查詢”),現已逐漸演變成某些自貿協定成員國對進口貨物暫緩或取消關稅優惠待遇的隱性貿易壁壘,影響了自貿成員國間的貿易伙伴關系。
以寧波地區為例,近年來我出口企業頻頻被自貿伙伴國的海關以各種理由進行原產地退證查詢,退證查詢的數量逐年遞增,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別收到自貿伙伴國原產地退證查詢219、261、351份。其中印度尼西亞海關的退證查詢尤為突出,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別為212份、152份、334份,占同期自貿協定退證的比例分別為96.8%、58.23%、95.16%。今年截止到4月20日,寧波地區出口企業已收到印度尼西亞退證105份。印度尼西亞海關原產地退證核查的三大理由為質疑貨物不符合直運規則、貨物描述不夠詳盡和原產地標準。而且每年的核查理由都有所變化,2015年前主要質疑貨物的原產地標準,2016年、2017年主要質疑貨物的直運規則和貨物描述不詳。然而,《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的其他東盟國家卻極少對我國簽發的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提出上述核查質疑。印尼對我國頻繁退證究竟為哪般?也許從寧波地區簽發的輸印尼原產地證數據可窺一斑。據統計,今年一季度,原產地證簽證機構對印度尼西亞共簽發中國-東盟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3291份,金額1.52億美元,簽證額位列東盟十國首位,占對東盟簽證總量的三成,簽證份數同比增長42.96%,簽證金額更是大幅增長61.96%。這一方面說明寧波的小家電、燈具、機械電氣、紡織服裝等優勢產品在東盟尤其是印尼市場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對印尼出口貿易表現非常活躍。另一方面,對印尼出口的快速增長也給當地市場帶來不小的沖擊,這也許正是印尼海關對我國商品采取貿易措施的原因之一。印尼的產業結構、貿易布局與我國類似,主要為勞動力密集型的傳統加工制造業,出口市場以歐美日為主,與我國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十分激烈。因此,逐年增長的原產地退證查詢就不難理解了。
原產地退證查詢給寧波出口企業造成諸多負面影響。一方面,被退證調查的80%-90%我國出口貨物在印尼海關被暫緩或取消關稅優惠待遇,有些甚至需繳納保證金等才能通關,增加了貿易商額外的費用及時間成本。另一方面,因退證查詢導致我出口企業經營成本增加,商業信譽受損,影響與國外客戶的商務合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國出口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影響“中國制造”走出去。許多國內企業表示,因為頻繁的退證調查和貨物清關受阻,申請中國-東盟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的積極性受挫。
如何積極有效地應對自貿伙伴國的“原產地退證查詢”,維護自身利益,簽證機構提醒出口企業做好如下工作:一要增強誠信守法意識,如實申報產品價格,詳細描述貨物信息,準確申報原輔材料等相關信息;二要遵守對方重點核查的直運規則,準確了解貨物的運輸路線,對途經第三方的貨物核對聯運提單,及時申請未再加工證明;三是加強原產地政策學習,嚴格按照自貿協定要求填制證書,例如,在原產地證上顯示生產商和第三方信息,對于不同型號規格的產品詳細描述,與出口發票一一對應;四是加強與國外貿易商的溝通,了解國外海關的詳細規定和最新動向,對原產地證簽證和使用中產生的問題積極咨詢簽證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