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新華網發布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文件提出要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結合農田基本建設,鼓勵農民采取互利互換方式,解決承包地塊細碎化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在我國農業的發展形式上主要為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事實上到改革開放三十多年后目前的中國農村土地,依然只有承包根本沒有聯產,除了國營大型農場、種植園之外,在我國廣大的農村,都是以家庭為單獨,小敲小打的勞動模式,規?;?、機械化、商業化較少或幾乎沒有。同樣在我國桑蠶產業的發展過程中,生產組織形式也主要是以單一家庭為單位的分散農戶獨立生產經營為主,一家一戶,分散經營。
雖然分散農戶獨立生產經營雖然能使勞動個人的能力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生產要素配置呈現出高效率,然而這種“高效率”只是一種低水平的均衡,這樣單一的家庭經營組織形式的生產組織性程度不高,抵抗風險能力弱,生產技術進步緩慢。在種桑養蠶經營中,桑園被以或畝或分為單位,蠶農的桑園地都是互相分割的,蠶繭也是各自飼養的,這樣既不利于集約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也不利于新技術新裝備的普及推廣,更不利于銷售蠶繭時的賣方議價權。
本次中央一號文件下發,依然關注三農,文件的一大突破,是提出在中國組建家庭農場,農民以家庭為單獨,可以選擇自由合作,組建農莊,按照股份或者農地大小分紅,實現真正的“聯產”,建立大的農莊,這樣農業規模化、機械化之后,不僅可以降低成本,還可以擴展產業鏈,發展農產品加工工業,同時還可以進行多元化經營。
自上世紀90年以來,部分地區探尋適應新時代發展的桑蠶生產模式,部分蠶區已經在桑蠶生產模式創新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已經形成桑蠶生產專業化集約化模式的雛形。桑蠶專業合作社,小蠶共育室,初具規模的養蠶大戶。對蠶農、企業及整個桑蠶繭絲綢行業形成積極的效應。
化解農民個體養蠶風險提高蠶農收入穩定產量
自然氣候風險、病蟲害風險、價格風險,種桑養蠶不僅工作量大,技術水平要求高,而且蠶農本身擔負著很大的風險,遇到蠶病有時候就是顆粒無收,遇到干旱、水澇,在管理上也很難形成統一的有效的灌溉排水;繭賤傷農,價格的波動也左右著蠶農種養的積極性,形成了蠶繭產量的不穩定性,也是繭絲綢行情大起大落的根本原因所在。兩年來蠶繭價格在雖屢創歷史新高,但蠶農種桑養蠶的積極性依然不高,特別是江浙、川渝地區,近幾年來桑園面積不斷萎縮。蠶繭是整個絲綢產業鏈的根本,走專業化集約化養蠶的道路,是繭絲綢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
浙江新昌縣梅渚鎮宋家村是新昌的蠶桑農業產業特色村,2007年由從事礦產出口生意的新昌縣華盛礦產有限公司出資組建了新昌縣華興桑業專業合作社,合作社共有桑園種植面積317畝,年飼養蠶種達2500張。蠶農自愿將自家桑園租給合作社也就地轉化了身份,成為合作社的養蠶工人,還當上了合作社的股民?!懊總€月收入在2500元左右,和老伴兩人一年的收入也有4萬?!币晃恍Q農合作社農民說。
提高蠶繭質量,提高企業加工效率和產品質量,保障行業平穩發展
蠶繭質量等級較低,全國范圍內高等級的生絲產量得不到提升,一直以來備受行業詬病。這主要是受到桑蠶種養模式的限制。個體種養分散,技術能力參差不齊;蠶種使用混亂;蠶繭收烘缺乏規范,毛腳繭橫行。2012年春夏繭受氣候的影響,桑蠶主產區廣西蠶繭質量普遍較差,出絲率少,解舒率差。不少繅絲企業都在抱怨:一方面生產效率大大降低;二方面工人勞動強度被加大;三方面產品質量提不上來,生產不了高品位生絲。當前,即使是行情大跌的時候,高品位的生絲價格卻依然能夠堅挺,這也證明了行業高品位產品的供不應求。只有質量提升上來,價格才能有保障,桑蠶繭絲綢行業才能實現可持續平穩發展。這無疑就要求桑蠶生產往專業化集約化的道路上發展。
廣西上林縣巷賢鎮六聯村留仙莊桑蠶專業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是廣西成立較早的專業合作社,在桑蠶組織生產、流通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實踐和探索。桑蠶生產以社員在當地繅絲企業—上林海潤的統一技術指導下,統一發種、在自家養蠶,只出售完全化蛹繭,由合作社烘烤成干繭后銷售給繅絲廠。合作社管理人員表示,由于管理規范,蠶繭質量好,工廠的收購價格也會比市面上2元/公斤左右。
桑蠶生產專業化集約化發展已經顯示了其優勢,一號文件鼓勵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無疑為桑蠶生產專業化集約化鋪平了道路,也提醒了更多有資金、技術能力的人或企業參與到桑蠶專業化集約化生產的陣營中來。而主產區廣西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沉淀,越來越多的桑蠶技術、經營能手的涌現,今后上規模的養蠶大戶、專業的有實效的合作社,甚至桑蠶生產企業的產生和發展將如雨后春筍一般。
蠶業合作社盡管在某種程度上代表了桑蠶集約化現代化發展的方向,但是,其在合作、運作、服務內容等方面都還處于摸索期,目前我國蠶業合作社還普遍存在內部建設和發展不夠規范、經濟基礎薄弱、農民主體地位不突出、合作社經營能力弱等問題。在廣西等新興蠶區,合作社現階段主要還是以能人牽頭組織為主的合作社,缺乏監督機制,運作隨意性較大。一些地區的蠶業合作社容易變成單純向政府“要項目”爭補貼的窗口,合作社日常經營活動時斷時續。如何貫徹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框架下,政府部門指導與支持,工廠扶持與幫助組織資源,動員群眾,推進蠶業合作社的正規化建設,是蠶業經濟從量變中實現質變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