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玩眾籌監管尚真空
案例
眾籌買房 — 今年3月,中關村股權投資協會發起眾籌項目,募集200人在河北滄州買房。項目發起人稱,眾籌住房建成后比市場水平可便宜30%。項目的設計、戶型、價格等,全部通過群員商議決定。據報道,4月初通過審核參加眾籌的人數已經達到100多人。
I房網—2007年從中山大學畢業的李青開辦“I房網”,就做起了房地產眾籌。一方面推出房產團購業務,一方面在買房者和開發商之間作為眾籌中介,將買房者的資金集中起來,給開發商建房,再以某一收益率、打折購房等方式給眾籌參與者回報。
●揭秘:眾籌內核是“湊份子”
眾籌一詞本是國外舶來品,在中國興起也不過是近兩年的事情。按照我國央行的定義,眾籌融資是指通過網絡平臺為項目發起人籌集從事某項創業或活動的小額資金,并由項目發起人向投資人提供一定回報的融資模式。回報形式主要有股權、產品、利潤等多種。其核心精神就是我們熟悉的“湊份子”。目前國內出現了不少眾籌網站,通過推出一些創業項目吸引民間資金,從中獲取一定比例的傭金。
●主打:從文娛項目到“粉絲團購”
眾籌模式風生水起,逐漸吸引電商巨頭紛紛踏足。京東的眾籌項目“湊份子”首期共有12個項目。今年3月阿里巴巴推出“娛樂寶”,網民出資100元即可投資熱門影視作品,預期年化收益率7%,電影《小時代3》等名列其中。
電商大佬紛紛試水眾籌,首先,特點之一是多為文化、娛樂項目。例如京東眾籌中包含的微電影、汪峰演唱會,阿里巴巴“娛樂寶”主打都是影視作品。其次,與動輒上百萬元的風投相比,眾籌資金門檻極低,娛樂寶最低投資額僅為100元,京東眾籌中一些項目總籌款金額僅5000元,相當“平易近人”。
此外,電商眾籌多采取產品眾籌模式,與股權眾籌、債券眾籌等技術含量更高的模式相比,產品眾籌被網友評價為更像“團購”,比如《小時代3》項目,認購金額從49元、69元到89元不等,回報包括電影票及限量版T恤。這些形式可以說是借眾籌之名來宣傳。用戶很難參與項目的生產進程,并無太多互動性。
暨南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楊英表示,電商的產品眾籌比較像產品預售,“已經生產制造了,在網絡上先發布一下,具有促銷的性質。”他認為,大制作的電影、演唱會等對市場已有把握的項目,傳統融資渠道已經足夠,并不需要眾籌,“將這些類型的項目推上眾籌頻道,稍顯草率和匆忙。”
●分析:品牌有優勢 跨界有風險
互聯網企業扎堆眾籌自有目的,以京東為例,為的是加強其在電商領域的布局,從傳統家電滲透到娛樂、文化等日常生活方面。“電商以往主要關注的是銷售鏈,通過眾籌將產品鏈向前端延伸到研發設計,形成一個閉循環,”楊英說,“由提供資金的消費者來選擇產品開發的方向,有利于產品貼近市場需求,方向是對的。”他表示,京東等電商做眾籌,品牌、知名度是其突出優勢。研究電子商務法的暨南大學法學院劉穎教授則認為,互聯網金融作為眾籌平臺,最大的好處是提供了一個開放的信息平臺,為民間資本找到一個很好的出路,“以往的民間借貸,信息不對稱是一個重要問題,互聯網的開放性可能可以彌補這一短板。”
但另一方面,電商試水眾籌也有不少劣勢。劉穎認為,最大的問題在于信息披露和資金安全,“京東作為眾籌平臺,如何擔保項目信息真實的,如何規范資金被用在產品開發而不是其他方面,都是大考驗。”而楊英則認為,眾籌突破了電商的傳統范圍,一旦到了陌生領域,電商如何把控風險可能經驗不足。面對不同的板塊,電商能應付過來嗎?
此外,電商的部分用戶群比較低端,抗風險能力差。楊英稱,“創業風投是由專門團隊來挑選、跟進項目的,成功率都不高,10個項目里面成一兩個是常態。而面向大眾投資者的眾籌,普通網友既不具備辨別項目潛力的能力,也很難承擔高風險,一旦眾籌中途失敗,可能帶來意想不到的問題。”
●憂慮:尚無清晰市場指引
隨著眾籌圈子從小網站擴展到電商巨頭,對于眾籌的監管也提上日程。據媒體報道,由央行牽頭,多個部委正在加緊制定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辦法,其中就明確眾籌由證監會監管,明確了監管主體。近期,證監會主席肖鋼親自帶隊到多家股權眾籌公司調研,被認為是眾籌監管細則將要出臺的信號。
對電商眾籌本身來說,監管應主要著眼于平臺運營、信息披露以及保護投資者方面。楊英認為,包括眾籌在內,目前國家對于互聯網的P2P借貸管理是滯后的,“希望政府要重視起來,給市場清晰的指引。京東這種大平臺監管起來相對容易,但具體的眾籌項目風險很難控制。比如,眾籌項目有沒有退出機制?這都需要相應的指引。”
同時,不少人也擔憂缺乏監管的眾籌與集資詐騙、非法集資很難劃清界限。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場研究室主任、研究員楊濤就表示,目前我國的互聯網P2P借貸都存在一定政策風險,“國外有比較完善的信用環境,相對更加規范。眾籌從本質上來說,也是民間融資的一種,只是披上了互聯網的外衣。它面臨的問題實際上還是民間融資規范的老問題。當然,目前政府對民間融資的態度逐漸寬松,但具體規定遲遲沒有出臺,眾籌的金融風險也可能逐步積累。”他認為,電商的產品眾籌可借助現有法律保護投資者權益,但更為復雜的股權眾籌等模式則需要政府先劃清紅線,才可能迎來較快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