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價值流失致代理商虧損
茵寶品牌被出售后,其貨品的價格隨之下滑。“現在貨品平均只能在4~5折,有的低至兩折。每個月要損失三四十萬元,這還是保守的算法?!睆執m表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鄭州利康共采購茵寶貨品價值超過2400萬元,目前還有超過1000萬元的存貨。
郝先生表示,公司茵寶的銷售每個月都在虧損。原來幾十家門店現在已縮水到幾家了。即便是經營較好的門店,由于授權即將到期,又缺乏新品支持,也面臨被商場剔除的風險。郝先生表示,作為地區代理商,他們的情況相對還好,一些二線的經銷商從去年開始已經沒有辦法堅持,門店基本關閉。
鄭州利康方面指出,因未及時告知茵寶中國的變化而對其造成的損失,耐克方面應給予補償,同時,公司現存上海茵寶的貨品亦應全部退回。
記者采訪了耐克及茵寶方面。之前擔任耐克中國茵寶總經理的洪嘉侃告訴記者,其在5月底就已離開茵寶,“事業部已經解散,我們之前也通知過客戶,知道這個消息后,訂貨會上也有溝通過,沒有客戶說不知道這個事情的”。
洪嘉侃表示,美國艾康尼斯品牌集團在中國這邊肯定有自己的想法,“我們有和經銷商說下家會聯系他們,但是具體什么時間我們也不好說,且耐克到6月底要交的貨已經交完”。
耐克方面在給記者的回復中稱,出售旗下茵寶品牌的計劃,耐克中國茵寶中國銷售部于2012年6月6日已向各位經銷商以書面形式通知了出售事宜。同時,茵寶中國于2012年7月開始協助各經銷商處理后續經營事宜。
獨立服裝評論員馬崗認為,在此事中,代理商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品牌已經被售出,代理商需要和新的品牌所有者聯系。
律師嚴義明指出,單從法律上看,耐克并無太多責任。雖然在合同期內賣掉品牌,但代理商的銷售合同還在繼續履行。代理品牌在被出售時,代理商的知情權被“放在一邊”,耐克是否有告知影響或不大。“代理商維護自己的權利,比較難,應該看合同具體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