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糾紛 提早做好品牌注冊
很多國內的企業,在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后,都想在國際市場分得一杯羹,但是在類似于知識產權這類問題的處理上,很多企業和品牌還依然是門外漢。“我認為首先還是和平地溝通與處理,最終無法解決時,才訴諸法律。”盧山說,“曾經有一個品牌模仿雷迪波爾,名稱和logo都很雷同,甚至是連推廣的廣告都跟著我們來做,對品牌造成很負面的影響,我們最終是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的。”
但是在盧山看來,也不是所有的問題都需要訴諸法律。“曾經在我們收購意大利 GHILARO品牌之后,在中國注冊過程中發現GHILARO的LOGO非常巧合地跟日本一個眼鏡品牌很像,而在收購時并未發現這個問題。”盧山說,“從利益角度來說,他們做眼鏡,我們做服裝,其實雙方并沒有任何競爭關系,所以我們沒有對簿公堂,通過雙方的溝通、交流,達成了共識,和平處理了這個問題。”
可以這樣說,通過溝通交流解決問題,這是基于雙方對對方品牌的互相認可的基礎之上。“他們認為CHILARO品牌的定位與自己的品牌有互相促進的作用,CHILARO品牌的影響力反而能夠幫助消費者記住他們的眼鏡品牌,我相信如果CHILARO沒有高端的定位,沒有時尚的設計,這個和平共識是無法達成的,之所以能夠達成共識,是因為大家在理念上甚至有惺惺相惜的感覺。”在盧山看來,這是雷迪波爾一個比較成功的例子,也是一個比較巧合的例子,因為之前雷迪波爾也不知道日本有這樣一個品牌,但盧山也相信,很多事情法律不是唯一解決手段,通過溝通也是可以解決的。
在盧山看來,要很好地解決問題,就需要在這方面下足功夫。“我們現在遇到的知識產權問題還比較少,因為在一些基礎工作上,做了很多準備。比較早的時候就考慮過知識產權的問題,所以在32個國家都進行了注冊和登記,避免我們的品牌被人抄襲或者被人提前搶注。”盧山說。
據盧山介紹,雷迪波爾是受《馬德里條約》保護的,《馬德里條約》是《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的簡稱,內容是關于簡化商標在其他國家內注冊手續的國際協定,由53個成員國共同締結而成。“可能很多服裝運營企業并不太清楚馬德里條約的一些具體規定,馬德里條約實際不僅僅是針對服裝,它是國際商標的保護組織,中國是馬德里條約的締約國,在中國注冊的品牌,如果在馬德里公約中有注冊,那么你在與馬德里條約簽約的國家內,都能夠受到保護。”盧山說,“在比較早的時候,由于國際團隊的介入,我們知道馬德里公約的保護范圍,所以在馬德里公約的范疇內進行了注冊,同時在沒有參加馬德里公約的一些大的國家,大的地區也同時進行了注冊。”
盧山認為,品牌的注冊意識如果不強的話,很多時候會被人鉆空子,吃很多虧,包括一些國際品牌在中國也吃了很多虧。“比如BOSS,如果你查一下商標網,中國跟BOSS有關的品牌可能有很多,他們就在商標注冊上吃了不多啞巴虧。所以,如果不考慮長遠的發展,不提前進行法律方面的風險規避,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那么不管是喬丹,抑或是其他品牌,早晚有一天會面臨這樣的法律問題。”盧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