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設計流程的最大優勢在于:流程統一性好,部門之間既不會有重復的制度,也不會有沖突的制度規定:
1.責任明確,流程清晰。
主體負責部門與協調配合部門分工明確,各個部門做得如何,事實清楚,極大地減少扯皮、推諉的可能性。哪個部門耽誤了,工作卡在哪一個部門不能流轉到下一個階段,一清二楚,打板子的時候也一清二楚,沒有任何借口。如果IT部門忘了值班,不能在10點鐘關閉系統,門店不能打印出盤點總列表,那么店長可以停止不做,盤點耽誤的責任由IT部負責。
2.法定配合。
各個部門需要配合的工作,用流程方式“法定”下來,不用大量的人工開會,大量減少溝通協調成本,使大部分工作都能流程化,實現了公司管理制度法律層面上的配合,不完全以部門人的意愿為轉移。
3.流程接口設計,顛覆舊有的管理模式。
公司總指標不再是各個部門指標之和,部門指標就是公司對此事項的總指標,部門間自然減少扯皮、推諉,根本上大量減少所謂的“本位主義”“本崗主義”現象。
所有部門指標都是“項目指標制”(如圖5),崗位與職責都是為了完成項目指標而設。
如果是“部門指標制”,則會出現各個部門都給自己留余地(最大化完成本部門利益,這本身沒有錯)。結果卻是,本部門的KPI是完成了,公司總體指標、總體利益可能受損害了。
“傳統零售”必將退出歷史舞臺
時過境遷,我們還在緣木求魚
服裝行業快速發展20年,很多有規模的企業,多是工廠起家,天生就缺乏“零售”基因,使得企業在管理渠道和大規模零售終端時,本能地運用來自最傳統的以“單店、夫妻店”為基礎的“最原始、最初級”的經驗累積和總結。而后來興起的品牌加盟代理,實際上僅僅借用了“連鎖零售”的外殼,沒有“現代零售連鎖管理”的內芯。
行業發展的過程中,本文所說的問題都是存在的,只不過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企業的主要任務不同,從早期門店拓展到品牌提升,再到陳列形象等,由于銷售規模極速擴大,利潤良好,于是“一白遮百丑”。